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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做好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水平运动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由学生处、体育教学部、教务处组成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具有一定运动水平且符合以下项目及条件的高中或同等学力毕业生。

1、田径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篮球

1)男子篮球(在北京校部招生)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符合报名条件的4号位、5号位考生可优先来校测试)

2)女子篮球(在保定校区招生)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②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上述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均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

(二)认可的比赛范围

1、田径: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比赛。

2、篮球:全国U17篮球比赛;全国篮校杯篮球比赛;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高中组);中国篮球协会和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共同主办的全国高中联赛;全国学生运动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高中联赛。

(三)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四)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五)我校原则上不招收以下情形的运动员:

1、曾经是或目前仍是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运动员;

2、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3、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项目全国性比赛(全国少年、青年比赛除外):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等比赛的运动员(学籍是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在参加所列限制赛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者除外)。

三、招生项目及人数

1、招生项目:

北京校部:男子篮球(限一级运动员)、田径

保定校区:女子篮球、田径

2、招生计划:

校区

项目

招生计划

备注

北京校部

男子篮球

0-5

1号位0-1人;2号位0-1人;3号位0-2人;

4号位0-3人;5号位0-3人

田径

0-25

中长跑:0-10人;短跨:0-10人;投掷:0-8人

保定校区

女子篮球

0-5

1号位0-1人;2号位0-1人;3号位0-1人;

4号位0-2人;5号位0-2人

田径

0-27

中长跑:0-7人;短跨:0-8人;跳跃:0-6人;

投掷0-6人

我校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考生测试情况择优确定测试合格名单,宁缺毋滥。

四、报名办法

1、报考我校(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的考生可于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0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及提示完成报名并打印《申请表》(须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前请先查阅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使用说明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201502/20150212/1429896716.html

2、考生须将《申请表》原件,身份证、近三年(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秩序册、成绩册、竞赛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按报考地点分别寄至我校北京或保定招生办公室,并在备注栏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除申请表须粘贴照片外,请随材料提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用签字笔写上姓名)。

北京校部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19年1月1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保定校区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19年1月1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3、报名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报名咨询电话:010-61773377  专业咨询电话:010-61773881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zs

电子邮箱:ncepu_zs@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312-7523164  专业咨询电话:0312-7525001

五、测试办法

1、我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通过我校审核后方可参加测试。报到时须出示所有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的原件,以及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及复印件。

2、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

北京校部

报到时间:1月17日下午13:00-16:00

报到地点:篮球馆二楼203室

测试时间:篮球:1月18日上午8:30-12:00,田径:1月18日下午13:30-15:00

测试地点:田径场、篮球馆

保定校区

报到时间:1月17日下午13:00-16:00

报到地点:二校区学工楼三楼301室

测试时间:1月18日上午8:30-11:30

测试地点:二校区田径场、篮球场

六、录取程序

1、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2、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并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3、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由本人申请、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报名及考试安排参见教育部相关文件。学校将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及要求,确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线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录取。

七、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华北电力大学监察处,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北京校部)、bdjwb@ncepu.edu.cn(保定校区)。

八、其他注意事项

1、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不得兼报。北京和保定两校区分别组织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2、我校两校区将分别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本科招生信息网并按我校通知做好相关工作,否则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我校将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与考生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相应测试且成绩合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方可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5、通过学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统一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6、考生入学后须按我校要求参加体检和运动水平复查,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7、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九、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