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做好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水平运动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及《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由学生处、体育教学部等部门组成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生项目
北京校部:田径、男子篮球(限一级运动员报考)
保定校区:田径、女子篮球
(二)招生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校区 | 项目 | 测试方式 | 招生计划 | 备注 |
北京校部 | 田径 | 全国统考 | 0-25 | 中长跑:0-10人;短跨:0-10人; 投掷:0-5人;跳跃0-3人 |
男子篮球 | 高校校考 | 0-5 | 1号位0-2人;2号位0-2人;3号位0-2人;4号位0-2人;5号位0-2人 | |
保定校区 | 田径 | 全国统考 | 0-27 | 中长跑:0-7人;短跨:0-7人; 跳跃:0-6人;投掷0-6人;全能0-1人 |
女子篮球 | 高校校考 | 0-5 | 1号位0-2人;2号位0-2人;3号位0-2人;4号位0-2人;5号位0-2人 |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为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具有一定运动水平且符合以下项目及条件的高中或同等学力毕业生。
1、田径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篮球
男子篮球(在北京校部招生)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女子篮球(在保定校区招生)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上述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均为2020年2月—2023年2月,且应为高中阶段。
(二)认可的比赛范围
1、田径: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比赛。
2、篮球:全国U17篮球比赛;全国U19篮球比赛;全国篮校杯篮球比赛;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高中组);中国篮球协会和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共同主办的全国高中联赛;全国学生运动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高中联赛。篮球项目仅指5人制篮球项目。
(三)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应严格对应,篮球项目仅指5人制篮球项目)。
(四)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五)我校原则上不招收以下情形的运动员:
1、曾经是或目前仍是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运动员;
2、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3、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项目全国性比赛(全国少年、青年比赛除外):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等比赛的运动员(学籍是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在参加所列限制赛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者除外)。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20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及提示完成报名。
考生可根据各专业(类)所属科类及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结合自身专业兴趣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原则上我校上一年度在考生生源地普通批次有招生计划的专业(类)均可报考。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前请先查阅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使用说明
(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201502/20150212/1429896716.html)。
田径项目实行全国统考。田径考生须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报名方式报名(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并参加全国统考。
(二)材料邮寄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整理好之后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按报考地点分别寄至我校北京或保定招生办公室,并在备注栏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
1、在报名系统打印完整的《申请表》。由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审核所填内容属实后,本人签名、中学签字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注意:申请表上本人照片为报名系统直接打印,不得用其他照片粘贴覆盖;报名系统上传及邮寄纸质申请表须为原件,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并在每一页的页尾签字盖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的)参赛秩序册(首页、目录、本人页)、参赛成绩册(首页、目录、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北京校部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保定校区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提示: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或邮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由此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报名咨询电话:010-61773377
专业咨询电话:010-61773881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
电子邮箱:bdzsb@ncepu.edu.cn
报名咨询电话:0312-7523164
专业咨询电话:0312-7525008
五、测试办法
我校将对所有报名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一)田径:我校将根据全国统考成绩情况提出相关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考试合格名单,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二)篮球:篮球项目组织校考,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报到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1、集中报到
(1)报到时间及地点
北京校部报到时间:2023年3月11日(周六)上午8:30-11:00。报到地点:北京校部篮球馆。
保定校区报到时间:2023年3月11日(周六)上午8:30-11:00。报到地点:保定校区二校区西南门。
(2)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报到: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考生本人与报考我校运动项目一致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秩序册、成绩册、比赛获奖证书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
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材料复印件(有效期须涵盖报到测试期间)。
(3)如有其他需要准备的材料,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4)未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学校测试,报到时未按要求上交材料者不得参加学校测试。
2、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及地点
北京校部测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周六)下午14:00-17:00;测试地点:北京校部篮球馆。
保定校区测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周六)下午14:00-17:00;测试地点:保定校区篮球馆。
(2)考生须持以下材料参加测试: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准考证(考生报到时发放);
③其他相关材料。
六、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宁缺毋滥。入围考生在高考录取中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二)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并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获得我校单独招生拟录取资格的考生,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报名及考试安排参见教育部相关文件。学校将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及要求,确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我校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录取。
七、监督方式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华北电力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北京校部)、bdjwb@ncepu.edu.cn(保定校区)。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并按照填报的学校参加测试。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组织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
(二)北京校部、保定校区将分别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相关通知信息。如因特殊情况需对报到及测试相关事宜做出调整,学校将第一时间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准备。
(三)我校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入校。无法按要求参加或完成考试的考生,我校不再为其安排其他形式考核、不安排补考。
(四)我校将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与考生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拟报考我校的考生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相应测试且成绩合格。
(六)我校将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合格名单,并统一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七)考生入学后应按我校要求参加体检和运动水平复查,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九)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九、本简章经华北电力大学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和解释。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